红寺堡区第*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第*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教育厅幼儿园专项建设资金*****元,剩余资金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为****.5平方米,*层框架结构;配套塑胶跑道、门房、路面硬化、水暖电等室外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利民街以北、光明巷延伸路以东。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号投资大厦**层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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