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州市郑*交通综合执法站(*大队*中队)功能布局改造项目 | ||
品目 | 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常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郭宁,史群,张建伟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锦绣东苑**幢4楼***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青洋花苑**-**号 | **.** (均分制) | ******元 |
工程类 |
名称:常州市郑*交通综合执法站(*大队*中队)功能布局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为进*步推进常州交通综合执法基层站点“*基*化”,现按照省交通执法局《基层综合执法站点用房功能布局建设标准》,以原建筑为基础,对照交通综合执法需求,改造郑*交通综合执法站,改造完成后确保办公场所能满足中队正常执法办公需求(包括且不仅限于原有网络、监控、空调、电器等恢复正常使用状态,以及过程中家具保管、搬运和场所保洁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主要包括门窗、楼地面、墙、隔断、吊顶天棚、油漆、涂料等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给排水、采暖、燃气等安装工程。包含相关产品、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垃圾清理、售后等*系列工程内容直至通过验收。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同时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苏 ************ |
张建伟、郭宁、史群
服务费金额:****元
代理服务费按标准收费费率进行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元以下*1.0%计算,费用为****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郑*镇常郑***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锦绣东苑**幢4楼***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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