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项目第*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谈判代理机构为******************。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为云龙站至俞范路站,线路南起云龙,穿越东部新城、老外滩、湾头、庄桥、镇海新城,最终到达俞范组团。线路全长约**.****,全部为地下线,设站**座,其中换乘站**座,平均站间距约1.****。设2处车辆基地,分别为下应南车辆段和联群停车场,分别接轨于云龙站和宝轴西路站。
本标段为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3个车站(外滩大桥站、大剧院站(含6号线)、环城北路站(大环区间工作井)及所辖区间的机电安装、公共区装修、绿化、市政接驳、试验、开通、保修期服务以及对运营维护员工提供技能培训,运营维护支持等。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工程范围包括:低压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车站综合管线、车站公共区装修、车站设备区装修、绿化、市政接驳等系统的设备安装工程、设备单体调试、单系统调试及系统总联调的施工配合等工作。计划开工日期:****年2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2采购范围
本次谈判采购的内容详见附件1《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项目第*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览表》。
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详见包件*览表的投标人专项资格或业绩要求。
2.许可和认证要求:详见附件1《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第*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览表》。
3.生产能力:投标人物资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详见包件*览表的投标人专项资格或业绩要求。
5.质量保证能力:详见包件*览表的投标人专项资格或业绩要求。
6.业绩要求:详见包件*览表的投标人专项资格或业绩要求。
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响应谈判产品及类似产品近*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供应商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近*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采购状态。
8.物资设备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⑤响应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3.2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包件谈判中同时响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供应商,都不得在同*包件中同时响应。同*制造商对同*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3.3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4 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项目第*批自购物资采购包件*览表》。
4.1购买谈判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平台注册及在线谈判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谈判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1.****)。
4.2参加谈判者:请于****年**月06日**:**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填写供应商正确、完整的开票信息及收件人的邮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给供应商开具标书费发票,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中标)并邮寄给联系人),并请同时于****年09月06日**:**时前将标书费付款凭证、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 ***********@***.***(电话***-********)。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览表(见附件1),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由供应商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
开户名称:******************
账 号:********************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宁波轨道交通7号线项目标书款”、谈判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致。成功汇款后,请供应商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谈判文件,本次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上发布。
4.5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介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5.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及响应物资报价表(*****形式),,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响应文件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年**月19日**时**分。且响应文件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5.2 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响应。
5.3推荐为第*成交候选人的,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将纸质谈判文件正本1份快递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同亨综合楼3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舒涛,电话:***-********)副本1份快递寄: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号*****幢,**************。逾期未寄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其他投标人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谈判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线上开启;
开启方式:线上开启,请供应商在开启后,在供应商交易系统查看开启结果。
采 购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号*****幢(中铁武汉电气化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彩云综合楼3楼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招标中心(地铁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直行***米)
联 系 人:樊驰 郑帅 ***-********
电子邮件:***********@***.***
电 话: 白晓英 ***-******** **********@***.***(请供应商将退还谈判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及收件邮箱地址发可编辑的文档至该箱)
上班时间:上午8:**-**:**,下午**:**-**:**
附件1:《附件1: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项目第*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览表》
************宁波市轨道交通
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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