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公共服务数字化项目 | ||
品目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隆德县城关镇杨家店村*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固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福宁路3-3号民生大厦附属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正文.***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公共服务数字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原公告中加密电子招标文件[*****-**************-1]*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公共服务数字化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变更为: ****-**-** **:**:** 至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 2.原招标文件第*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第*项 2 技术标响应情况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标注页码(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官网功能截图、检测报告等)”全部修改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标注页码(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官网功能截图、检测报告等)”。
更正日期: ****-**-**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
地址:隆德县城关镇杨家店村*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固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福宁路3-3号民生大厦附属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招标正文.*** |
代理机构: ***********(固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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